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2013年度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初级申报条件:高中以上学历,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中级申报条件:
(1) 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取得初级土建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中级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七个专业
2、考试科目建筑工程和工造价专业设置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三个考试科目。
四、培训与教材
教材采用建设部指定的统编修订合并新教材,培训特聘请省内外多年从事建造行业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知名专家教授讲课。
五、报名、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开始报名
培训时间:考前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以课表为准)
六、颁发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七、申报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五张